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我法醫做傷殘鑑定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8.3K
我法醫做傷殘鑑定
法醫不給做傷殘鑑定我們應該怎麼辦?
法醫不給做傷殘鑑定,傷殘鑑定要等病情穩定後再鑑定,一般情況下要三個月以後鑑定,傷殘鑑定是要求對方賠償的依據;而要求公安機關立案,一般是要達到輕傷,因此,現在要做的就是去申請傷情鑑定,傷情鑑定一般分為三種結果,即重傷、輕傷和輕微傷,鑑定出來以後,如果公安不予以立案的話,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和賠償有關的損失。 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