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僅限於具有納税義務或者扣繳税款義務的人(包括單位和自然人):
(1)納税人(2)扣繳義務人。
①只有法律規定具有納税義務或者扣繳税款義務的人,才具備逃税罪的資格其他人不成立逃税罪,但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
②代徵人是指接受税收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的委託,按照代徵證書的要求,以税務機關的名義依法代徵少數零星分散的税收的單位。
代徵人屬於刑法典第93條規定的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行為主體,不屬於逃税罪的犯罪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