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陷害罪怎麼構成的
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是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和
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要件是捏造他人
犯罪的事實,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採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
3、
主體要件是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是直接故意。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