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針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被車撞傷的責任誰來承擔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31W
針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被車撞傷的責任誰來承擔
針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被車撞傷的責任誰來承擔
行人不允許進行高速公路,在駕駛人正常行車的情況下,行人進入高速公路被撞傷的首要責任應該歸屬於行人自己,駕駛人可以減輕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