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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前的債務是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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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前的債務是由誰承擔
離婚之前的債務是由誰承擔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之前的債務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相關延伸】
問:民法典的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哪些?
答:《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債權債務終止後的義務:債權債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