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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收了房屋轉讓定金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沒有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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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收了房屋轉讓定金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沒有法律規定
未滿18歲收了房屋轉讓定金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沒有法律規定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收了房屋轉讓定金,簽名是有效的。未滿18週歲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其房屋轉讓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