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是這樣的;首先,利害人要申請可以書面申請亦可以口頭申請;其次,訴訟財產保全,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最重要的是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不會支持;提供擔保的價值應相當於請求保全的數額.第三,法院會裁定是否同意你的請求.同意會立即執行,不同意會駁回請求.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
還有一點很重要,財產保全遇到這幾種情形會解除: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就是判決下來後;被申請人提供擔保,就是另一方擔保會執行財產,自然也不需要保全了;財產保全的原因不存在或發生變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不起訴的,就是説訴訟前要求財產保全了,可是15日內又沒有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