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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欄目: 醉駕 / 發佈於: / 人氣:8.35K

醉駕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一、醉駕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20天左右就可以開庭審理,按照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第15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批准延長一個月。

1、《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批准延長一個月。

2、《刑事訴訟法》第169條規定對於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批准。

具體從批捕到判刑要多少時間,要結合當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複雜程度決定。一般情況下,不超出上述規定的期限。

二、《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醉駕行為的犯罪事實認定一般都是非常清楚的,因為實際造成的犯罪情況是可以直接調查取證的,所以很快就可以判決處理,但如果涉及到當事人還存在其它的犯罪事實,或者存在逃逸等情況的,則可以延長開庭審理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