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酒精含量與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82W
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酒精含量與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酒精含量與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酒精含量的認定標準是每100毫升當中的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量刑標準是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涉嫌危險駕駛罪在取保候審期間應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三、涉嫌危險駕駛罪滿足哪些條件可宣告緩刑?

構成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構成危險駕駛罪在緩刑期間需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五、構成危險駕駛罪會被公司開除嗎?

很有可能會被公司開除,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員工緻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針對危險駕駛罪酒精含量與量刑標準已經在上文進行了詳細的介紹,不過危險駕駛罪也不是隻有醉駕這一種表現形式,像校車嚴重超載,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等行為都涉嫌危險駕駛。如果您對於這方面還有疑問想要了解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瞭解。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