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加班工資是否可以算為績效工資?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63W

一、加班工資是否可以算為績效工資?

加班工資是否可以算為績效工資?

加班工資是不能算為績效工資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績效考核通常是勞動雙方約定績效考核的目標、措施、考核方法,針對考核結果與勞動者部分報酬進行浮動的機制。

加班費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的額外的合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加班工資支付的標準是怎麼樣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綜合上面所説的,加班工資與績效工資是屬於兩種不同的工資,不同的工資所存在的工作情形就會不一樣的,一般加班工資只有勞動者加班了才會有,所以,在計算加班工資時就會按不同的加班情況來確定,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才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