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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量刑標準

欄目: 危害稅收徵管罪 / 發佈於: / 人氣:1.11W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量刑標準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爲他人虛開、爲自己虛開、讓他人爲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爲之一的。

犯本罪,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的,在執行前,應當先由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和所騙取的出口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