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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土地使用稅2021有哪些規定?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1.03W

依據我國律法的規定,國家稅務機關對城鎮土地徵收土地使用稅,這個土地使用稅由土地的所有人繳納。爲了使大家明確該如何納稅各省市自治區都出臺了具體的土地使用稅徵收政策,河南省也不例外。那麼河南省土地使用稅有哪些規定呢?本站爲您解答。

河南省土地使用稅2021有哪些規定?

一、河南省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我省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二、河南省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前,應先在稅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填寫《河南省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表》。資訊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三、河南省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時間:

按《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爲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爲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爲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覈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稅每平米的徵收費用,並不是全河南省都一樣的,按照這個河南省土地使用稅的規定,是依據各城市的規模不同也就是人口的多少而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大城市每平米的費用要比中等城市的費用多一些。至於所在城市每平米土地具體需要多少土地使用稅可以諮詢當地的稅務機關。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