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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土地使用稅可以減免嗎?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5.76K

一、城中村土地使用稅可以減免嗎?

城中村土地使用稅可以減免嗎?

1、《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取得的商品房土地位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應繳納土地使用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56號)規定,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中村"和棚戶區不同,二者主要有三方面區別:

(1)土地性質不同。"城中村"的土地是集體建設用地,而棚戶區是指國有土地上集中連片建設土地。

(2)房屋結構不同。"城中村"是以農村集體經濟(村民委員會)爲組織形式的農民聚居村落,房屋結構完好,功能健全;而棚戶區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築密度較大、房屋使用年限較長、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簡陋。

(3)批准立項單位不同。當地的“城中村”改造是區政府提出意見,市政府批准的建設項目;而棚戶區改造是指列入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規劃的建設項目。

在徵收相關土地使用稅時,首先要對城中村進行明確的說明,城中村中所徵收的土地應當爲農村集體土地,其交納的標準應當根據當地政府出臺的相關法律規定來認定,而不是按照城市土地的標準來繳納,在辦理時可以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