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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訴訟時效的中斷

欄目: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25W
哪些是訴訟時效的中斷
律師解析:追訴時效的中斷,也稱追訴時效的更新,是指在時效進行期間,因發生法律規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法律規定的事由終了之時,時效重新開始計算。
追訴時效指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