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法院傳票先覈實,再簽收積極配合法院工作。2、簽收傳票後第一時間向法院瞭解案情檢視對方當事人針對你的起訴狀以及提交的證據材料還要獲取己方參與訴訟的材料:應訴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等。3、如果自己上手操作困難請律師分析一下對方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他的主張綜合案子具體情況考慮是否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