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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撤回的專利申請優先權可以嗎?

欄目: 專利 / 發佈於: / 人氣:1.33W

一、已撤回的專利申請優先權可以嗎?

已撤回的專利申請優先權可以嗎?

如果距離申請日未滿一年,則可要求國內優先權提交新的申請檔案,同時原先的專利申請自動撤回,不會影響新的申請的新穎性。已被視爲撤回的專利申請仍可以作爲要求優先權的在先申請。但在後申請必須在優先權期限內提出,優先權期限是指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二、專利優先權包括哪些?

1、國內優先權

國內優先權,又稱爲“本國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本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本國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本國優先權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

2、國際優先權

國際優先權,又稱“外國優先權”,其內容是:專利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綜上所述,專利權是重要的知識產權,當事人取得發明專利後,可以去申請專利保護。如申請後在未拿到專利證書之前撤回的,不影響專利優先權的存在。當然,專利優先權存在時效是一年,從當事人提出申請之日算起。申請專利,要經過初審、複覈及公示等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