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著作權侵權知識產權法院的管轄規定是什麼?

欄目: 知識產權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35W

由侵權行爲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如下:

著作權侵權知識產權法院的管轄規定是什麼?

(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爲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爲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爲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爲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銷售、進口等行爲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爲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爲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原告僅對侵權產品製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製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製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製造者與銷售者爲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銷售者是製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製造者製造、銷售行爲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二)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爲的實施地、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複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複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複製品所在地。

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爲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爲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爲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三)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爲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爲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爲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爲侵權行爲地。

(四)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爲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爲侵權行爲地。

(五)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爲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中的侵權行爲地,是指未經品種權所有人許可,以商業目的生產、銷售該植物新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將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重複使用於生產另一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六)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七)其他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知識產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