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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怎麼申請重建?

欄目: 房屋拆遷 / 發佈於: / 人氣:3.05W

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怎麼申請重建?

一、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怎麼申請重建?

一戶村民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的,當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請重建房屋發,如果在別處重建房屋的,原來的宅基地收歸農村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屬於原地翻建的,應報送:

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

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

3、戶口簿複印件(與原件覈對);

4、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爲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佈並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討論同意並公佈後,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公佈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三、哪些情況宅基地會被收回?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權,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收回:

1、爲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

2、爲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佔用的宅基地;

3、農村村民一戶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4、農村“五保戶”騰出的宅基地;

5、自依法批准之日起連續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6、縣(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的滅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綜上所述,宅基地上房屋因爲自然災害等原因倒塌的,村民可以申請重建,手續也比較簡單,帶上所需處理去村委會辦就行。只要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村委會就批准蓋房的申請。對於村民來說,即便是無人居住的房屋,倒塌後也應當儘快的重建。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