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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轉讓土地協議合同有效嗎?

欄目: 拆遷安置 / 發佈於: / 人氣:1.87W

一、無償轉讓土地協議合同有效嗎?

無償轉讓土地協議合同有效嗎?

無償轉讓協議是否有效,需要看訂立協議的當事人是否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是否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否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情況下,國有土地權屬沒有爭議且在使用期限內的轉讓協議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該協議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土地轉讓與轉包的區別有哪些?

1、轉包是在不變更原承包人與村裏承包合同的基礎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給第三方。

2、土地承包權或轉讓,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讓與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與村裏經濟組織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實質就是賣了承包經營權。

3、轉包存在兩個承包合同關係,轉讓只存在一個承包合同關係。

4、轉包在不改變土地用途情況下不需要發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備案,不備案也不會因此無效;轉讓必須透過發包方同意,纔有可以實現。因轉讓承包經營權實質上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義務轉移必須取得發包方同意。

三、土地轉讓法定條件有什麼?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依照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進行轉讓,但經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可進行轉讓: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權;

3、對土地上的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擁有合法的產權;

4、依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以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無償轉讓的土地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土地轉包與土地轉讓在本質上有很大的區別。農村的土地是不能進行轉讓的,按照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者不能買賣土地產權,只能在一定期限內有償出租或讓渡土地使用權。而農村土地是可以進行轉包。土地承包方可以自願、有償的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