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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耕地徵地補償費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6.68K

一、河北衡水耕地徵地補償費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河北衡水耕地徵地補償費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徵地告知、現狀調查及確認、徵詢意見,組織徵地聽證、徵地材料的組織、審覈及上報、徵地的審覈和報批、發佈徵收土地公告、辦理補償登記、擬定和公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舉行聽證以及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等十一項程序。

1、徵地告知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規定:在徵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徵地農民。

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這就是我們徵地拆遷中常說的“防三搶”。

被徵收人在此處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會將擬徵地告知當做徵地公告,在徵地項目未獲審批的情況下,就強徵農民土地,這是屬於違法徵地,被徵收人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

2、現狀調查及確認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中規定:對擬徵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確有必要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

被徵收人在此處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經常將量地、量房確認單與補償款的數字放到張紙上讓被徵收人簽字,簽完就認爲你認定這個補償了,當事人簽字時一定要看清楚。

3、徵詢意見,組織徵地聽證

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 〔2004〕238號)中規定: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22號)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很多當事人往往忽略這個聽證權,要知道這裏聽證的是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這兩個因素幾乎直接關乎被徵收人的切身利益,不可不重視。

4、徵地材料的組織、審覈及上報

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徵地情況調查結果和市縣人民政府擬定的徵地補償標準、安置方案,以及建設項目的相關材料,依法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編制建設用地呈報說明書(簡稱:一書四方案),經過縣級人民政府初步審覈同意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報批。

5、徵地的審覈和報批

被徵收人在此處需要注意的是:徵地拆遷項目的審批至少是省級政府審批,徵收基本農田或徵收土地達到一定面積須經國務院審批,因此,一些地方政府拿出市裏邊審批的檔案就開始徵地,則屬於違法徵地。

6、發佈徵收土地公告

根據《徵用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的規定,徵收土地公告由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檔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內容包括:

1、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2、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麪積;

3、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4、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地公告很關鍵,一般會告知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建議被徵收人在看到公告的時候,可以拍照儲存。

7、辦理補償登記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8、擬定和公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徵收土地的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內容包括: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5、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9、舉行聽證

爲確保被徵地農民權利的維護,根據《徵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的規定,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10、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被徵收人在此處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一定要在公告期滿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如果什麼事情都不做,而不交出土地,原則來說,政府是可以在催告後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徵收的。

11、實施徵地、交付土地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後,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及時依法組織落實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事宜,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費用及時足額地支付給被徵地的農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什麼叫做徵地補償?

“徵地補償是指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徵地補償政策在我國國家很大程度上更加有效地利用土地資源,同時也體現爲人民服務的原則。在發放補償費期間,相關公民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領取補償費。同時,徵地補償政策的頒佈各大城市和鄉村都會有所差異,廣大羣衆還是以本地政府的資訊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