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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細則規定是多少?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2.27W

一、河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河南農村徵地補償標準細則規定是多少?

1、徵用耕地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計算,每畝地68500元;

2、徵用精養魚池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至十二倍計算,徵用其他養殖水面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八倍計算,每畝地56400元;

3、徵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二倍計算,每畝地55200元;

4、徵用其他農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每畝地47000元;

5、徵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計算,每畝地36000元;

6、徵用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每畝地18700元。

二、徵地補償安置費是怎麼計算的?

1、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徵用耕地的面積計算。徵地前被徵地單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頃的,從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頃,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2、徵用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該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百分之七十計算;

3、徵用未利用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三、如何處理徵地補償糾紛?

法律處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複議裁決、民事訴訟、徵地補償協調、裁決等方式,根據個案的不同特點應當啓動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徵地糾紛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認爲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爲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爲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行爲。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透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2、 徵地糾紛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爲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訴,有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作出判決、裁定的司法程序。

3、徵地糾紛中的民事訴訟。

在徵地糾紛中,大多數進行的訴訟屬於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時爲數不多的,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訴訟,有時候也可以走民事訴訟的程序,如對於非法佔地的行爲,從民事角度考慮我們可以起訴民事侵權,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恢復原狀。對於已經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如果該協議簽訂過程中存在脅迫等手段,則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起訴撤銷該協議。

綜上所述,土地管理法中對徵地補償的支付標準規定了大致範圍和計算辦法,根據河南省規定,徵地補償標準中耕地是每畝68500元,這是最高的一級,未利用土地則比較低,只有每畝地不到2萬。徵地補償款在雙方簽署好補償協議後1個月內發放到村民的帳戶上,如果沒有及時拿到,村民可以向有關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