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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國有土地徵收補償多少一畝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1.49W
長沙國有土地徵收補償多少一畝
律師解析:1、佔用耕地補償標準在我國的規定是按照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2、徵收旱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爲1.3萬元;徵收水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爲2萬元;徵收菜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爲3萬元。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