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函的結構一般由標題和編號、催款和欠款單位的名稱和賬號、催收內容、處理意見、落款等五部分組成。
(1)標題和編號
如果催收的是緊急的款項,可在標題前寫上“緊急”二字。
(2)催款和欠款單位的名稱和賬號
催款函要清楚、準確地寫上雙方單位的全稱和賬號。必要時,要寫明催款單位的地址、電話及經辦人的姓名,若是銀行代辦催款的,還必須寫明雙方開戶銀行的名稱及雙方賬號名稱和賬號。
(3)催收內容
這是催款函的主體部分,應清楚、準確、簡明地寫出雙方發生往來的原因、日期、發票號碼、欠款的金額及拖欠的情況,使受文單位明確情況,及時地交款。
(4)處理意見
催款方在催款函上提出處理辦法和意見。這種意見一般都是從以下三個方面予以說明:
①要求欠款戶說明拖欠的原因。
②重新確定一個付款的期限,希望對方按時如數交付欠款。
③再次逾期不歸還欠款將採取的罰金或其他措施。
(5)落款
寫明催款單位的全稱,並加蓋公章,然後註明發文日期。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