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借條內容有效,就需要還,普通民事糾紛訴訟時效爲三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即從對方應當還錢之日開始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