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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債權人不動產嗎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4.57K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債權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是可以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債權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不動財產的。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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