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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沒有落款日期20年怎麼計算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63W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借條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就不存在權利被侵害的事實,也就無從計算訴訟時效,不適用20年最長訴訟時效的規定,也就是說沒有訴訟時效的限制。但如果經出借人催討後,借款人拒絕歸還貸款的,則訴訟時效爲借款人拒絕之日起計算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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