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的舉證證據有:第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第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第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第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