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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不承擔責任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69W

擔保人不承擔責任的情形:
1、主債務合同無效;
2、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
3、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