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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抵押登記應去哪個部門辦理呢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55W

不動產抵押登記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因爲根據規定,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抵押人,債權人爲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爲抵押財產。

不動產抵押登記應去哪個部門辦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