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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借條能讓別人起草嗎?

欄目: 債務債權 / 發佈於: / 人氣:2.15W

一、根據相關規定借條能讓別人起草嗎?

根據相關規定借條能讓別人起草嗎?

借條能讓別人起草,起草後借款人需要在借條上簽字、按手印、或者是蓋章。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2012.01.01)生效)

第四百九十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借條書寫的注意事項

1、借條上的資訊要完備,減少修改的可能,明確雙方的借貸關係。

2、如果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借出,要完整儲存轉賬記錄,在借條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處最好捺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借條在用詞上,要儘量避免出現“可能”、“大概”、“估計”等用語,要使用明確的詞語。

5、借條一定要雙方各執一份,避免一方丟失或者隨意修改。

6、借條以借款人手寫爲佳,但要注意書寫規範。借條打印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僞造。借款人簽名同時應按手印。借款人的資訊一定要寫清楚身份證號,並要在書寫借條時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進行覈對。

7、借款發生的日期—定要寫清楚,最好精確到日,可以在借條中約定還款日期,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隨時主張返還,約定了還款日的,需在還款日屆滿時,方可要求返還。還款日屆滿仍未返還的,出借人應在三年內起訴,逾期可能喪失勝訴權。

雖然說借條並不強制要求借款人自己書寫,但若是採取打印、或者是由他人代寫借條的情形,在借條的償還期限到了之後,借款的一方可能會以借條不是自己寫的爲由抗辯對方提出的還款請求。也即不由借款人手寫,可能會增加發生債務關係的概率。

Tags:起草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