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定的借條生效條件是什麼?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爲。
二、借條的格式是怎樣的?
借條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出借人: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爲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三、哪些借條是無效的?
(一)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爲屬於無效行爲。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爲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三)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着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四)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寫完借條不代表借條就一定有效,在判定是否成立了借貸關係的時候,最關鍵就是出借行爲。在司法實踐中,就算借條的格式再怎麼標準,可寫完借條後沒有出借行爲的,這張借條從始至終就不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