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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返還借款的期限?

欄目: 債務債權 / 發佈於: / 人氣:6.43K

在簽訂借款合同時,當事人應該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不過,如果當事人簽訂借款合同時沒有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時,債權人應該如何確定返還借款的期限呢?如果借款合同中有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但是借款人未按期返還借款怎麼辦呢?這些問題都是債權人需要了解的,對於這些問題,下文將詳細爲您進行介紹。

如何確定返還借款的期限?

一、如何確定返還借款的期限?

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之間一般都約定有返還借款的期限。

如果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之間應當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規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即屬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借款人未按期返還借款怎麼辦?

借款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對逾期利息的問題作出約定,這種約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間對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約定,也可以是金融機構與借款人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對逾期利率的確定。

如果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中,沒有對逾期利率作出約定,金融機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實踐中,金融機構就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的,即對於逾期借款,金融機構在日利率萬分之四至萬分之六的幅度內向借款人計收利息。

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根據上述內容我們知道,如果借款人未按期返還借款時,您作爲債權人,可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對方不願意支付逾期利息,您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在此過程中,您需要根據您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理由來提供相對應的證據資料。如果您對於證據的收集不太瞭解時,要及時諮詢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