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債務人拖欠債務的解決方式是:
首先債權人與債務人商量延期還款或者分期還款,協商之後仍然不還款的,債權人蒐集相關證據撰寫起訴書向具有
管轄權的法院對債務人進行起訴,如仍不還款,法院有權強制執行,即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
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