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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和費用時間有啥規定?

欄目: 欠款追討 / 發佈於: / 人氣:2.54W

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

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和費用時間有啥規定?

1、 起訴。

2、 立案審查

3、 排期開庭。

4、開庭審理: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一般的一審程序簡易程序爲三個月,普通程序爲六個月,如果一審審理完畢後雙方沒有上訴的,那麼一審判決生效,可以依據生效的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針對欠錢不還的情況,起訴到法院之前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轉移財產,在法院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下達判決書,並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