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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什麼情況構成詐騙

欄目: 民間借貸 / 發佈於: / 人氣:1.94W
民間借貸什麼情況構成詐騙

一、民間借貸什麼情況構成詐騙

借貸式詐騙,是指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透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

借貸式詐騙認定主要有以下幾點:

1.詐騙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爲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爲人具有非法佔有爲目的作爲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詐騙人“借錢”只是其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

2.詐騙人在借款時都會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於某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己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

3.詐騙人在騙得財物後不會考慮歸還財物,因此在財物的使用上毫無顧慮和節制,直接造成財物的滅失,如將借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揮霍。

二、怎麼區分合法的民間借貸和詐騙行爲

區分合法的民間借貸和詐騙行爲要注意以下3點:

1.借款的原因和數額。民間借貸中的借款人多是因爲確實遇到生產、生活方面的客觀困難,無奈之下才借款,借款的數額相對較少。而詐騙犯罪中,行爲人以虛假的理由或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的錢財,且借款金額一般來說相對較大。

2.借款的誠信度。借貸關係中,借款人一般在在借款時不會欺騙、欺詐出借人,即使有,也久是將困難說的更嚴重以博取借款人的同情,順利獲得借款,但畢竟困難還是真實存在的。而詐騙犯罪中,行爲人事先有計謀,有計劃地實施欺詐行爲,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以達到騙取錢財目的。

3.還款的誠意度。借貸關係中,借款人不否認借貸關係,並積極創造條件還款,並沒有非法佔有借款的目的。而詐騙犯罪中,主觀上就事項非法佔有,自始至終就沒有還款的意願,騙取錢財後,大肆揮霍,銷聲匿跡。

三、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四、詐騙案件如何去追款

1、沒有提出過附帶民事訴訟的話,可以直接提出民事訴訟。

2、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義務,而如果當事人已經有生效的有關詐騙犯罪的刑事判決的,法院在刑事判中所認定的事實具有法定的證明力,不需要當事人再行提供其他的證據來證明。

3、所以,當事人可以直接生效的刑事判決書爲證據,向對方追討被詐騙的財物。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

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

(一)自然規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衆所周知的事實;

(三)根據法律規定推定的事實;

(四)根據已知的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五)已爲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六)已爲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基本事實;

(七)已爲有效公證文書的文章" target="_blank" >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民間借貸什麼情況構成詐騙,民間借貸構成詐騙罪需要行爲人主觀上具有犯罪故意,且客觀上透過借而不還的形式,達到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行爲人一開始借錢的目的就不是爲了歸還,虛構捏造事實或是隱瞞事實真相讓借款人誤以爲行爲人有歸還的能力,從而以借貸的方式借出財物。如果您對於這方面還有疑問想要了解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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