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拿去法院起訴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視窗立案;
2、案件被受理後,法院會給你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你的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你發開庭傳票的;
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
6、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7、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8、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透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9、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二、借條的內容有哪些?
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爲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是由借款人來進行書寫,如果雙方因借條而引起糾紛的,那麼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一般在起訴時就需要先寫起訴狀,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只有獲得認可了之後才能進行受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