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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欄目: 夫妻債務 / 發佈於: / 人氣:1.69W
法院一般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律師解析:法院一般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方法:
是透過有無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方式等,如果該債務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負擔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除此之外的,都不應當被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