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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責任糾紛找誰?

欄目: 醫療事故責任 / 發佈於: / 人氣:2.67W

1、在發生醫療糾紛以後,患者可以找醫院協商,指出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的過失行爲或者過錯行爲,看醫院如何解釋,假如醫院無法給出合理的理由,並且也不想進行溝通或者協商的,那麼患者可以放棄與醫院溝通,直接找第三方協調。

發生醫療責任糾紛找誰?

2、如果患者和醫院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時,可以找醫調委進行協商,也可以直接找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進行醫療糾紛的技術鑑定,有了鑑定結論後,就可以再找醫院進行協商並且溝通了。

3、如果患者覺得和醫院無法協商,也不想找醫調委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會根據醫療糾紛的性質安排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或者醫療糾紛過錯司法鑑定等。

綜上所述,發生醫療糾紛後,患者應該先儲存證據,例如病歷和住院清單等,有了證據後就可以找醫院溝通或者協商,在無法和醫院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也可以找醫調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起訴人民法院,而醫學是一門有技術性的學問,所以患者在和醫院協商前或者起訴前,最好可以找一個專業性強的律師先行諮詢,這樣就會有更大的把握勝訴。

醫療責任糾紛不可自己判定主治醫生或看護護士就是罪魁禍首,應當經過專業部門的調查取證確認後進行追責。作爲受害人,需要注意自身責任、是否在處理同意書上簽字等幾個方面,有需要時可以申請各類司法鑑定,必要時可以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