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等能作爲訴訟證據,但仍有一些限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1、錄音等要儘量保留原始載體;2、錄音不得侵犯他人隱私;3、錄音證據儘量不要單獨使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