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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不能超過原審的審理範圍是哪些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1W

人民法院應當在具體的再審請求範圍內或在抗訴支援當事人請求的範圍內審理再審案件。當事人超出原審範圍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不屬於再審審理範圍。
但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當事人在原審訴訟中已經依法要求增加、變更訴訟請求,原審未予審理且客觀上不能形成其他訴訟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具體的再審請求範圍內或在抗訴支援當事人請求的範圍內審理再審案件。當事人超出原審範圍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不屬於再審審理範圍。
但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當事人在原審訴訟中已經依法要求增加、變更訴訟請求,原審未予審理且客觀上不能形成其他訴訟的除外。經再審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後,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再審不能超過原審的審理範圍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