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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派遣制是什麼意思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8W

人才派遣制的實質是透過人才租賃公司以服務合同或勞務合同來實現的服務交易。人才租賃公司分別與用人單位和派遣人員簽訂人才租賃協議、人才派遣合同,以規範三方面在租賃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在租賃期間,用人單位與被租賃人員不發生人事隸屬關係。人才派遣的方式有四種:一是完全租賃。由租賃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租賃服務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選拔、培訓、績效考覈、報酬和福利等;二是轉移租賃。用人單位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租賃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由租賃公司負責員工的報酬、福利發放,處理勞務糾紛等事務;三是減員租賃。用人單位對自行招募或已經僱傭的員工,將其僱主轉爲租賃公司;四是試用租賃。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將新員工轉至租賃公司,以租賃形式試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人才派遣制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