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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轉讓土地還可以告他嗎

欄目: 行政處罰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6W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非法轉讓土地行爲應以轉讓方實際取得價款、實物和受讓方實際佔用、使用土地兩個行爲完成的時間作爲計算追罰時效的起始時間。

非法轉讓土地還可以告他嗎

轉讓方實際取得價款、實物的行爲具有連續狀態的,以最後一次取得價款、實物之日爲非法轉讓行爲終了之日。

受讓方已退出佔有、使用土地的,以退出之日作爲非法轉讓土地行爲終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