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當得利70000訴訟費多少
訴訟費用爲,六萬乘以百分之二點五再加五十元。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不當得利的特徵
具體特徵:
①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爲受益人,他方爲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三、不當得利的返還方式
①原物返還,即當原物尚存時,應返還原物。
②作價返還,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則可作價償還。
關於價額的計算方法,通說認爲,當受益人所受利益爲勞務時,其價額爲勞務的通常報酬;當原物因附合而喪失所有權時,應以因附合對於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爲標準;當原物因他人侵權而滅失時,應以受益人所得賠償額爲限;當原物被消耗時,應以消耗時的市場價格爲準。
財產受損失的叫受害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債權。不當得利是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發生的一種法律事實,因其引起此債完全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當得利作爲債的發生根據之一隻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爲。
因爲不當得利進行起訴的話,需要繳納訴訟費用,而訴訟費用根據標的的金額來進行計算金額不超過1萬元每件只需要繳納50萬元金額超過1萬元,但是不超過10萬元,那麼超出的部分按照2.5%來進行繳納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