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行政 > 行政訴訟

確認婚姻無效訴訟文書的內容有哪些?

欄目: 行政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3.17W
確認婚姻無效訴訟文書的內容有哪些?

婚姻無效訴訟文書的內容有:男女雙方資訊、婚姻情況、無效的原因、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民事起訴狀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認爲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或者需要確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書、起訴狀是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書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無效婚姻,是指男女因違反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兩性違法結合。無效婚姻是違反婚姻成立要件的違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申請婚姻無效的原因,是違反了結婚的實質要件,但如果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法定的導致婚姻無效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一,婚姻無效,當事人之間自始不具有夫妻人身關係。婚姻關係產生的夫妻人身方面的權利義務,不適用於無效婚姻關係的婚姻關係。該後果包括當事人之間不是配偶關係、雙方親屬間不發生姻親關係,相互間也不適用以夫妻身份爲基礎的各項規定,如監護、代理、收養以及告訴才處理的犯罪等。

第二,婚姻無效當事人之間自始不具有夫妻財產關係。無效婚姻的當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身份,因此當事人之間不適用以婚姻關係爲前提的夫妻財產製的規定。

第三,婚姻無效當事人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相互繼承遺產。

第四,婚姻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過錯方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既包括婚姻被宣告無效給無過錯方帶來的精神損害,也包括因締結婚姻造成的財產損失。

第五,在無效婚姻中受胎或出生的子女,爲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此外,在監護、收養等涉及父母子女關係的事項中,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也不受父母婚姻無效的影響,無效婚姻當事人在終止同居關係時,有關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等問題有關規定處理。

涉及到無效婚姻,首先是要明確該段婚姻是屬於無效婚姻的範圍之內,確定之後提交至法院雙方之間是屬於無效婚姻的證據,那麼法院纔會進行判決,雙方之間的婚姻是無效婚姻。由於無效婚姻是屬於不可調解範圍之內,一旦進行上訴機會開庭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