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複議決定書
(撤銷原決定)
(××××)×××字第××號
×××:
×××不服本院(××××)×××字第××號不予准許調查收集證據申請的決定,於××××年××月××日向本院申請複議。你方提出廠:……(申請複議的請求和理由)。
經審查,本院認爲,(人民法院作出複議決定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如下:
一、撤銷本院××××年××月××日(××××)×××字第×××號決定;
二、准許×××(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於××××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的調查收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名稱)的申請。
××××年××月××日
(院印)
說明:本決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