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行政 > 行政處罰

行政裁決法院誤判怎麼辦?

欄目: 行政處罰 / 發佈於: / 人氣:5.49K

一、行政裁決法院誤判怎麼辦?

行政裁決法院誤判怎麼辦?

當事人如果對行政裁決書有異議,可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行政複議期間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提起行政訴訟後無法申請行政複議。

法律規定: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行政裁決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1、國有資產產權

國有資產產權糾紛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同級或共同上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和裁定,必要時報有權管轄的人民政府裁定,國務院擁有最終裁定權。

2、專利強制許可

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

3、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有法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4、民間糾紛

基層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決民間糾紛。

法律規定:

《民間糾紛處理辦法》第三條:基層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的範圍,爲《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規定的民間糾紛,即公民之間有關人身、財產權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發生的糾紛。

三、行政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1、起訴

行政訴訟實行不告不理原則,即當事人不起訴,人民法院不能主動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法定期限內裁定不予受理。

3、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的主要內容是對具體行政行爲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4、裁判(裁定和判決的合稱)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審理判決執行中,就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判決是法院就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

行政裁決的適用範圍包括民間糾紛,經濟補償,專利強制許可,國有資產產權。基層人民政府可以裁決民間糾紛。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時,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經濟補償和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