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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銀行的信用卡錢而被告欺騙和詐騙罪要判幾年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25W

根據欠款金額的不同,判處的刑期也不同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因欠銀行的信用卡錢而被告欺騙和詐騙罪要判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