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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執行裁定失職罪的構成要件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4W
什麼是執行裁定失職罪的構成要件
律師解析:執行裁定失職罪的構成要件是:
客體要件是司法活動的公正性和司法機關的威信;
客觀要件是在執行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職責,致使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主體要件是司法工作人員;
主觀上是過失的心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三款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