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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和窩藏罪犯有哪些區別?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27W
包庇罪和窩藏罪犯有哪些區別?
律師解析: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爲。本罪爲選擇性罪名,具體包括窩藏罪和包庇罪。窩藏罪與包庇罪兩罪的主要區別在於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不同。窩藏罪主要表現爲實施積極爲犯罪分子提供隱蔽處所、財物,幫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爲。包庇罪在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爲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機關作假證明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三年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