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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被告沒錢醫藥費誰負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7W

故意傷害罪被告沒錢醫藥費仍應該由被告承擔。根據法律規定,被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被告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但不會拘留。也就是說,如果現在暫時無力賠償的,即使坐牢出來以後,在將來的任何時候,仍然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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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